關于立即開展全省學校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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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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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立即開展全省學校安全大檢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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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2010〕166號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中專學校: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安委明電〔2010〕1號)、省安委會《轉發國務院安委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皖安明電〔2010〕2號)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4月7日召開的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為切實加強全省學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省教育廳決定立即開展全省學校安全大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重點 1.各地、各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重點是包保責任制落實執行情況,應急預案、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等工作情況。 2.校舍安全及校安工程實施情況,重點是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宿舍樓、食堂、廁所、圍墻等公共建筑設施和各級各類設備設施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特別是經技術部門鑒定的各級危房和設施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繕、停用、拆除等應對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同時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責任制度,全面落實校舍安全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3.校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訊、后勤供應等基礎設施安全運行情況。 4.校內各種安全隱患排查和消除情況,重點是消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食品衛生管理及防食物中毒、校內及周邊道路交通及自有校車的安全管理;預防極端天氣對師生正常學習、生活的消極影響等方面。 5.各地、各學校在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方面防控工作情況。 6.其它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問題。 二、檢查時間 全省學校安全大檢查的時間從即日起,到5月底結束。具體安排為:即日¬¬?4月底為自查階段,5月1日?5月底為全面檢查階段。 三、檢查方式 1.學校自查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檢查相結合。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所轄學校進行全面檢查,不留死角。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將于5月中旬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2.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各地各學校要主動協調配合安監、公安、交通、衛生、工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要采取突擊現場抽查和“暗訪”檢查方式,對大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開展情況、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重要部位和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等情況等進行明查暗訪,力求此次大檢查取得實效。 3.督促檢查與落實整改相結合。各地各學校在進行全面檢查基礎上,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推動各學校落實整改責任、措施和方案,對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確保及時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各學校要充分認識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要意義,按照國家和我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把大檢查作為當前學校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強領導,靠前指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并帶隊檢查,分管負責人具體組織實施,層層落實安全檢查責任和措施,切實抓緊抓好。 2.迅速部署,精心組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檢查方案,把開展大檢查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實到每一所學校(含幼兒園)。要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改進方式,增強安全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深入檢查,及時整改。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落實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4.嚴明紀律,落實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宗旨,嚴明安全檢查紀律,落實檢查責任,“誰檢查,誰負責”,帶隊領導要對安全檢查結果負責,實行檢查情況簽名制,要建立檢查臺帳,扎實細致地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對安全檢查走過場、檢查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到位等不認真履行職責,以及失職、瀆職者要予以嚴肅查處。造成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5.認真分析,及時總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對學校安全大檢查開展與進展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推動檢查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屬中專學校要在5月10日前將自查總結報告(含電子版)報送廳思想政治工作處。 聯系人:吳啟元 王華維;聯系電話:0551-2831821,0551-2831819;傳真:0551-2826821;電子郵箱:sz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廳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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